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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吾名刘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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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清晨,刘禅默默地站在铜镜前,看着镜中的自己,这是一张稚嫩清秀的脸,约莫十一二岁的年纪,头上还扎着两个蓬松的总角。

    柔柔弱弱、天真浪漫,一位风度翩翩的可爱少年。

    《诗经》有云:婉兮娈兮,总角丱兮。漂亮的孩子逗人怜,扎着小小羊角辫。但此时的刘禅却对着秀丽过分的容貌并不感冒,只希望快快长大,在这多事之秋扶大厦之将倾,挽狂澜于既倒。

    因为,在三个月前,刘禅的躯体已被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占据!

    前世过了二十多年庸庸碌碌的生活,处处受制于人,事事低声下气,空有一身历史知识,却毫无施展之处。那样的生活我再也不想过了!

    既然苍天给了我这第二世的机会,那我就要任气任行、言出法随,一言生与死,做一个真正的大丈夫!

    这样想着,刘禅的目光越发坚定起来。当然这只是先给自己定一个高大上的目标,真正落到脚下,路还要一步一步走,不过凡事预则立,不预则废,先把基调定下来总没有错。

    深吸一口气,刘禅停下来思忖,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,先完成今天的任务吧。在侍女钰颖的伺候下快速穿上衣衫,用完早膳,让钰颖将自己的配剑取来便准备出门。

    剑,素有“百兵之君”的美誉,历来为文人士大夫所重。在这两汉三国的时代,不仅武官配剑,就连文官也持剑,并且文官们不仅仅拿剑作礼具,更能用剑作杀人。现在的文官不是明清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,很多都是能上马治军下马治民的全才,尚武之风普遍且浓烈。

    而且剑,更是一种君子精气神的体现,是故刘禅虽然年只十一,也让匠人特制了一把二尺二寸短剑。

    刘禅提着配剑,出了左将军府,眼前便出现一排排衣甲持戟的武士。为首一员浓眉大眼的武将,向刘禅一抱拳,讲道:“公子,末将奉主公之命特调一屯甲士为公子护卫,现特来报到。“

    刘禅目光环视一周,大概五十名士兵,全是白耳精兵!由是衷心赞道:“皆虎贲之士也!”说着,看向这员武将,“如此,有劳陈将军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敢,事情完毕,末将就告辞了。”

    陈到,刘备的亲卫队长,统帅白耳精兵,多次救刘备于危难之中。陈到在蜀汉前期,名声并不响,多隐藏在暗处,负责刘备集团的内卫工作。直到刘备死后,才代替李严镇守永安,戍卫蜀汉东部重镇多年,使魏、吴不敢东犯蜀。提及陈到,可类比赵云,二人都以忠勇著称。《三国演义》之所以没有提及陈到,就是将陈到的事迹融入到赵云的影子之中。

    送走陈到后,刘禅走到一匹温顺的母马前,在兵士的帮助下爬上马,一行人随即出发。今天,刘禅要前去成都郊外的射山,在那里学习箭艺。

    骑在马上,刘禅还是挺得意的,便宜老爹对自己很重视啊。出个城,就派出了整整一屯五十名白耳精兵护卫。仔细想想,也不为过呀,要知道现在的刘大耳朵早不是昔日的刘跑跑啦,如今可是地辖荆益、扩土千里的大老板了,而且自己也年近六十,当然要考虑后继之人。

    现今刘备诸子,假子刘封,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那货没戏。势利所加,改亲为雠,况非亲亲乎!说白了就是有了女朋友,谁还用那什么充气什么的道理。

    其余三子,刘禅最长,年十一;至于刘永、刘理,几岁大的小屁孩,正是调皮捣蛋的年纪。所以刘禅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了最合适的继承人,大家也理所当然的将关注的目光集中在了刘禅身上。

    待刘禅诸人出了城门,早有人在城门口等候。当先一中年男子,身材高大,雍容敦雅、器宇非凡。

    刘禅知道,这就是今天的箭艺老师了,东海糜竺。于是立即在马上见礼,“小子禅,拜过糜公。”

    糜竺整了整衣冠,还礼道:“竺见过公子。”

    “糜公,长者雅士,世人之所重,请先行。”师生见礼毕,刘禅谦让道。

    糜竺听了刘禅的话,嘴角微微上扬,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情,也不推辞。向刘禅稍稍欠身,便拔马而行。

    一见他表情,刘禅就知道马屁拍对啦,这货很受用。要知道这世上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为官之道。有的人凭才华做官;有的人凭阿谀奉承做官;还有人靠裙带关系做官;另外还有一种人凭外貌和品德做官,而糜竺就是这类人。

    想当年还是在徐州的时候,刘备被吕布抄了老巢下邳,丢了老婆孩子,流落到广陵海西扎营。别人都像闻到了臭鸡蛋一样避之不及,唯有糜竺根据商人的嗅觉判断刘备终成大事,独自一人往刘备跟前拱,不仅出奴客两千、金银货币以助军资,还将自家妹子进献给刘备做夫人,到后连自己和弟弟糜芳都献给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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